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
基金增加东方财富证券为销售机构
并开通定投、转换业务及参加
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
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
)与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
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方财富证券”)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,自 2024 年 9 月 3 日
起,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东方财富证券为销售机构, 适用基金具体如下:
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
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,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、赎
回等业务, 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,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
请遵循东方财富证券的规定。
同时,本公司将在东方财富证券开通上述相关基金的定投、转换业务并参加
东方财富证券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, 具体如下:
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,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办理上述已开通定投业
务基金的定投业务。
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,投资者可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
务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在东方财富证券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。
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、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
公司已刊登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。
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,投资者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办理上述已开通转换业务
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,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
以东方财富证券的规定为准。
基金费率标准详见最新的招募说明书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, 以及
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。
重要提示:
购费),具体以东方财富证券规定为准。
定投、转换业务; 诺安稳固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
基金,未开通定投业务;2 只基金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、赎回等业务申请,开放办
理申购、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披露的相关公告。
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,敬请投资者留意东方财富证券的相关
公告。
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
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,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
绩表现的保证。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“买者自负”原则,在做出
投资决策后,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,由投资者自行负
担。基金管理人、基金托管人、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
任何承诺或保证。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、招
募说明书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,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
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,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,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
的、投资期限、投资经验、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,在了解
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, 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。
投资者可以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:
客户服务电话: 95357
网址: www.xzsec.com
客户服务电话: 400-888-8998
网址: www.lionfund.com.cn
特此公告。
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