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梅县区法院干警在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股票按天配资,拟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黄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。在司法拘留的震慑下,被执行人黄某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资一万余元,案件顺利执结。
原来,2021年8月,王某承揽了梅州某装修公司的装修业务,完工后装修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项,之后便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,王某经多次催收无果诉至法院。法院审理后,依法判决装修公司支付王某剩余工资11840元。判决生效后装修公司拒不履行,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。
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资产进行查控,但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。为帮助王某尽快拿到工资,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装修公司负责人黄某,希望其主动履行,但黄某均以生意亏损、资金困难为由拒绝履行。
经多次沟通无果,执行法官直接到该装修公司,拟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。看到法院真的要拘留自己时,黄某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,主动表示愿意支付工资,并立即履行完毕。至此,该案顺利执结。
过去一年,梅县区法院持续加大对各类涉欠薪劳动者维权案件化解力度,共执结344宗欠薪案件,依法为376名劳动者追回655.65万元工资款,切实把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好、执行好,把劳动者权益维护好、保障好,依法为劳动者解决烦“薪”事,当好护“薪”人,以司法之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南方日报记者黄韬炜
通讯员宋宇婷股票按天配资